






社会主义新农村
建设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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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杭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亮点
2006年,我市坚持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推进一起抓,围绕解决“四农一村”问题,大力实施“六项工程”,全市上下呈现农业增效快、农村变化大、农民得益多的良好势头,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。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达235亿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8515元,同比分别增长7.1%和11.2%。
一、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。过去的一年,是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的一年。我市成立了由书记市长挂帅、40多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,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重视、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。出台《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》,充分发挥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龙头作用。市县两级制定和出台了110余个支农惠农政策,积极探索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。
二、都市农业成效明显。农业产业布局不断优化,各具特色的城市、平原和山区三大“农业圈层”日趋明显。粮食生产保持稳定,优势特色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73.9%。农业产业化经营扎实推进,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4家,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50家。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,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20家。农业外向度不断加大,全市农产品出口交货值突破100亿元。建成休闲观光农业接待点200余个,年接待游客达800余万人次,营业收入突破6亿元。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推进。全市良种覆盖率达96%以上。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,累计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145万余亩。
三、基础设施得到改善。推进土地开发整理,全市新完成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8个,累计建成标准农田165万余亩。完成宅基地整理项目186个,复垦耕地面积达5500亩。完成造田造地项目120个,垦造耕地面积1.7万亩。实施“沃土工程”,不断提高农田地力。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,新增、改善灌溉面积33万余亩。建设生态公益林850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到64%。我市被授予“全国绿化模范城市”荣誉称号。
四、农村改革不断深化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完成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。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。全市村务、财务公开率达100%,村级会计委托代理面达98%。不断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,全市完成301个村的股份制改革。对1200多个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。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杂费,共免杂费1.5亿元。加大农村扶贫助学力度,共资助5.1万名困难家庭学生,资助金额达2400多万元。
五、为农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。从2004年起实施的9件为农民办实事项目,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。在全省率先免征农业税,每年直接为农民减轻负担7000多万元。累计建设了137个示范村、1088个重点整治村,超额完成“百千”工程预定计划。帮助3800余户农村贫困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。累计改善67万多农民饮水条件。全市已有26万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或享受生活补贴。农村“五保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90%以上。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覆盖率、农民参合率分别达到100%和94.8%,居全省第一。免费为200多万农民进行健康体检。在全省率先出台《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“低标准缴费、低标准享受”试行办法》。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近8000公里,98%的行政村通上等级公路,94%的行政村通上客运班车。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。全市累计培训各类农民75万余人,转移农村劳动力14万人。“49100”帮扶工程实施项目1700多个,总投资近10亿元。全市81.7%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建立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,77%的村设有农业信息服务点,农民信箱注册突破13万个。全市70%的乡镇完成科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,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%。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改善,实现森林面积、森林蓄积、森林覆盖率三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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